正镶白旗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发布时间:2011-09-28 08:28 来源:中共正镶白旗委组织部

  

  

  一是坚持标准。认真执行中组部[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结合我旗近年来工资增加情况,及时制发《关于重新核定党费收缴基数的通知》(正党组通字[2011]5号),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重新对全旗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档次、比例作出相应的调整,确保每名党员足额缴交党费,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公示。

  二是抓好督查。对按照使用范围规定下拔的党费,要求各苏木镇党委以书面形式按时如实上报《下拔党费使用情况报告》。职能科室及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确保下拔党费不被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是核实检查。每年年底各级党组织都结合年终总结和党内统计年报,对本地本单位的党费进行一次自查。旗委组织力量对全旗各级党组织交纳党费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把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公示。

  四是发挥作用。根据实际,旗委组织部所管党费主要使用于党员教育培训、补助困难党员、远程教育电教设备、嘎查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自2006年以来,我旗自管党费共支出196万元。用于农牧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费6万元,党员学习资料费34万元,增设农村牧区(社区)现代远程教育党员电教设备费21万元,慰问农村牧区(社区)贫困党员、老党员费12万元,补助嘎查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费82万元,苏木镇表彰嘎查村(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费14万元,贫困农牧民党员子女考入本科院校困难补助8万元,上缴盟部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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