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合力。把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编办及审计“六责联检”制度化、常态化,集中对三超两乱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召开联合检查汇报会,互通情况,分工协作,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今年以来,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的五项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总结。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整改任务和12条保障措施,并将各项整改任务细化到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任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良好氛围。把《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及全国、全区干部监督座谈会精神等相关干部选任政策法规汇编成册,组织干部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充分利用党建网、远程教育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规定,适时刊发违规用人、拉票贿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组织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竞赛,41个单位98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竞赛答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制度约束,健全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了选人用人办法措施,制定了《关于修订<中共正镶白旗委员会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及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中严格按照职务名称表任用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管理的规范性。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近期可任用乡科级干部人选库办法》和《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干部工作制度,切实把践行“好干部”标准的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深化“正向测评+反向调查+专项考察+跟踪问效”的“四位一体”监管机制,建立了旗委领导与干部“双向约谈”、干部德行反向测评、干部监督信息收集、“一把手”专项述廉和任中任期跟踪审计的“五措递进”干部监督制度,从干部思想、德的表现、廉政、经济责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畅通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信息渠道。畅通电话、信访、网络和部长信箱“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层层开通举报专用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保持“12380”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反映。旗委组织部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换届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预案,加大了监督管理和举报查核力度。凡线索清楚的举报问题,都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查办;对线索不清或举报不实的问题,都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与有反映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防微杜渐;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对考察和公示期间有关人选的举报问题,都责成干部考察组详细调查了解,对有问题的取消资格或暂缓任命。